本书内容选自天津市档案馆馆藏天津市教育局、天津市警察局、天津市社会局等二十多个档案全宗。全书共收录档案一千余件,年代跨度从1886年至1949年。全书分为校务、教务、人事、学运、资产、设备、建设、其他等章节,并配有附录。第一章校务,为教工及学生的衣、食、住、行、用、安全、生活保障等内容。第二章教务,收录有院系概况、学生实习就业、论文评选、竞赛、学生名单等内容。第三章人事,涉及教职员人事任免、竞选、兼职等情况。第四章学运,为学生运动情况。第五章资产,收录关于房产、经费、债券等方面内容。第六章设备,收录与教学有关的图书、仪器、材料及各种设备等情况。第七章建设,收录关于修路、建桥、房屋基建、交通等方面内容。第八章其他,内容为发生在北洋大学校内及附近,但与校方无直接关系的事件。附录,收录博文书院文函存稿及津海关关于博文书院经费文函存稿。
方昀,工学硕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市档案局(馆)副局(馆)长,2013年12月拟任市档案局(馆)局(馆)长、市档案局党组书记。2019年1月,任天津市文化和文史资料委员会副主任。李家俊,英国威尔士斯旺西大学材料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哲学博士,教授。现任天津大学党委书记(副部长级)。
第一章 校务
为北洋大学刘仲庚查询汇款事函件(1915年11月24日—11月25日)
天津中国银行为补开救国储金收条事致北洋大学校苏基函(1917年1月6日)
天津中国银行为通知来行取款事致国立北洋大学校尹之任函(1925年2月4日)
为北洋大学归国劳工管理处病人转院事函件(1945年12月9日—12月14日)
为分赠国立北洋大学等校面粉事函件(1946年1月18日—1月?日)
为请发国立北洋大学工人工资事函件(1946年1月22日—2月13日)
为国立北洋大学教职员免费乘车事函件(1946年7月19日—9月9日)
为配售国立北洋大学学生制服事函件(1946年8月5日—11月5日)
为向国立北洋大学派驻警卫事函件(1946年8月28日—1947年1月25日)
国立北洋大学为配售日用品事致河北平津区敌伪产业处理局日用品处理委员会公函(1946年8月28日)
为国立北洋大学洽购火炉桌凳事函件(1946年9月24日—12月23日)
为国立北洋大学办理学生公费核定粮价事函件(1946年10月—1948年4月2日)
为国立北洋大学不便借驻军队事雨件(1946年10月1日—10月21日)
国立北洋大学为雨送学生取款印监事致天津中国银行公雨(1946年10月3日)校总字第64号
为国立北洋大学复员青年军学生免交费用事雨件(1946年10月17日—11月9日)
为国立北洋大学申请汽车牌照事雨件(1946年10月18日—1948年11月10日)
天津市政府教育局为洽商国立北洋大学等校学生入学事星天津市政府文(1946年11月8日)
为配售国立北洋大学公救人员面粉等事函件(1946年11月16日—1948年12月29日)
为查访国立北洋大学失踪人员事函件(1946年11月23日—11月30日)
为国立北洋大学借用住房事函件(1946年12月—12月21日)
为国立北洋大学校区治安防范事函件(1946年12月14日—12月20日)
为配发国立北洋大学教职员冬衣事函件(1946年12月28日—1947年4月24日)
为国立北洋大学申报教职员抗战损失事函件(1946年12月29日—1948年1月20日)
为国立北洋大学启用防护电网事函件(1947年1月20日—1月28日)
为国立北洋大学询问拍发电报费用事函件(1947年2月某日—2月12日)
为国立北洋大学申请拨用美军房舍事函件(1947年2月18日—5月12日)
为国立北洋大学教职员施种牛痘事函件(1947年2月28日—3月8日)
为保护国立北洋大学安全事函件(1947年3月1日—3月7日)
……
第二章 教务
第三章 人事
第四章 学运
第五章 资产
第六章 设备
第七章 建设
第八章 其他
附录